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取消录取岗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取消录取岗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录用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1、其实试用期辞职准确的说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这个是可以的,取消录用资格后再考上公务员的,也不是绝无仅有,但就整体来说,还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不能用来指导全局。
2、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即:
(1)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3、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后,都必须到公务员局备案。
4、取消录用后,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如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 5、提出的取消录用理由必须合情合理且不能影响到下一次报考
1、公务员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内不能离职或调转,另外公务员永远也不是双向选择,是单向的,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过了以后你可以提交离职申请,但需要单位同意才行,不同意不能离职。
2、公务员没有辞退一说,只有离职和开除两种,如果是离职单位同意后可以再考,如果是开除,终身禁考。
3、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可以再考,不过试用期不算工龄,不算工作年限。对于再考有影响,因为你的辞职相关内容都被记录在档案,政审的时候会作为重要依据,有可能不录取,如果单位对你的处理是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那基本上都不可能有公务员单位录取你了。
4、单位有权取消录用,如果不服,可以提起申诉,相关法律《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公务员法》,不过申诉也白扯,你懂的。
《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可以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等法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取消录取岗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取消录取岗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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