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相关公伤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相关公伤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务员工伤认定后的待遇因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此外,还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福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最新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按照《公务员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
(一)公务员依法认定为工伤后继续在机关领取工资的,不享受伤残津贴。
(二)公务员工伤后在机关之间流动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务员工伤后离开机关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内容享受相关待遇。
公务员法规定对因工致残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伤残补贴和生活补贴。
伤残等级分为十级,根据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伤残补贴和生活补贴,同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一定的医疗保险和康复费用保险。
这些待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公务员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可以为工伤残疾的公务员提供合理的保障和补偿,帮助他们恢复身体,适应社会生活。
(一)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相关公伤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相关公伤待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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