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岗位性津贴公务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岗位性津贴公务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务员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资+岗位津贴)×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补贴。
其中X%的规定是:
年限满30-35年的,按85%计发
年限满20-30年的,按80%计发
年限满10-20年的,按70%计发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计发
其中,退休前工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公务员法》第十四章 退休
我国的公务员是纳入国家财政编制内的,不适用《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按照《公务员法》的以下标准发放工资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公务员退休后,岗位津贴当然就不发了。既然是退休,也就是不在工作岗位了,更不存在岗位津贴了。实际上,公务员除了工资及绩效奖以外,岗位津贴是不多的。最大的一笔津贴就是车贴了,四川现在执行的车贴标准是:科员每月500,科级干部每月650,处级干部每月1040。公务员退休后,所有的岗位津贴都不会再发了。
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工作时,工资内都包含有岗位津贴部分。办理退休手续时,岗位津贴部分也随职务工资等全部工资一起,按照工作年限,和月工资额计发养老金计发档次,例如工龄35年以上,计发月工资90%为养老金。其中也包含岗位津贴90%
岗位津贴,顾名思义就是在岗时根据职务或职称以及实际工作业绩,所发放的津贴,退休公务员已经不上班了,不再聘任任何岗位,没有任何的实际工作和贡献,自然是没有岗位津贴的,而在职公务员一直在岗位上工作和做贡献,这两者肯定有区别。
职务补贴是指对担任一定职务的员工给予的津贴或者补贴。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配的唯一依据是劳动者的职位,而不与劳动者劳动的技术业务水平及劳动成果直接对应和联系。
岗位津贴是指对特殊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费用支出的补偿形式。劳动条件和岗位的不同,劳动者在相同时间内所付出的体力和脑力往往是不同的,支出的生活费用也有差别。
职位津贴是指对特殊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费用支出的补偿形式。
按津贴的性质区分,大体可分为三类
岗位性津贴
岗位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职工在某些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劳动,需要支出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贴,对这种额外的劳动消耗进行补偿。这种类型的津贴具体种类最多,使用的范围最广。例如,高温津贴,是对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建立的临时性补贴。冶金企业中的炼铁、烧结、炼焦、炼钢、轧钢等工种,根据其作业环境的温度、辐射热强度和劳动繁重程度的不同。建立甲、乙、丙不同标准的津贴。另外还有有毒有害津贴、矿山井下津贴、特殊技术岗位津贴、特重体力劳动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盐业津贴、邮电外勤津贴等,都属于岗位性津贴。
地区性津贴
地区性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林区津贴,是为了照顾林区森林工业职工的生活,鼓励职工在林区安心工作,发展林业生产而建立的津贴,并根据林区的具体条件和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标准。另外还有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等。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
生活性津贴
保证生活性津贴是指为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和补偿职工生活费用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肉价补贴、粮价补贴等等。这类补贴具体种类不多,主要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属于执行范围的,即可照章执行。有些企业根据需要,在内部也建立了少量这类补贴,如房租、水电补贴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岗位性津贴公务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岗位性津贴公务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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