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政审前出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务员政审前出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留学回国人员要想报考公务员,其学历首先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要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的考察,可通过函调或者委托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
关于公务员考试的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录用考试***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在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要求从严掌握,一般不批准。因特殊情况出国(境)的,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进一步收紧,对于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一般不批准,特殊情况需要经过严格程序审批,多个单位还要求处级以上干部上交因私护照,由单位进行集中管理。
扩展资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予以审批,一年内不超过1次:
(1)直系亲属在国(境)外发生重大事情(结婚、生子、病危、亡故);
(2)归侨、侨眷探望定居在国(境)外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3)探望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公派出国留学的配偶;
(5)本人发生重大疾病或特殊病理确需赴国(境)外就医;
(6)距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除外)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申请出国(境)旅游、探亲和处理其他个人事务。
1.凡与出国任务无直接关系、不主管有关业务的党政机关干部,一律不得借故出访;凡专业人员可以完成的出国任务,党政机关干部不得参加。
2.党政机关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干部,不得以上下级关系或某种工作关系为由,公开或暗示要求参加企、事业单位的出国团组。企、事业单位组派出国团组,也不应为“照顾关系”或达到某种目的而邀请与出国任务无直接关系的党政机关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干部参加。
3.凡外国或港澳地区机构、人员邀请我党政干部出访,不论是否对方提供经费,均应根据我方实际需要决定,不能一概应邀,更不能降低身份前往。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接受港澳商人资助到国外考察、旅行。不得暗示或授意外国或港澳机构、人员发出邀请,也不得为达到出国回访的目的而有意邀请对方先行来访。严禁党政机关干部利用我驻外机构邀请的名义出访。未经批准,任何人均不得擅自对外确认应邀出访。
4.凡通过函电或我驻外机构能够处理的具体事务,均不得再专门派人出国。需驻外使、领馆代为处理的具体事务,主管部门应与外交部联署通知。
5.凡在境外举办的一般性展览会、洽谈会,均应由派出单位组织精干的业务团组负责工作,党政机关干部不应另行组团参加。设在境外的企业开业或周年纪念等礼仪活动,除特殊批准外,省、部级以上党政干部不应专程前往。
6.凡需派党政干部专程出国慰问留学生、驻外人员、劳务人员或检查工作,均应报中央归口部门[_a***_]批准,地方和主管部门不得自行派出。
7.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短期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邻近国家。
8.为保证出访后续工作的连续性,凡即将脱离现职的各级党政干部,除确因工作需要者外,一般不再安排出国执行任务。已离休、退休的党政干部,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
9.不论哪一级党政机关干部率团出国,均应根据出国任务的实际需要,严格限制随行人数或出访时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政审前出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政审前出国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pkw.com/post/73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