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岗位规范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岗位规范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我国建立和推行职位分类制度的原则主要有兼顾原则和适用原则、渐进原则、动态原则、法制原则,共五个原则。
二,职位分类:
1,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种类和等级,以便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治理,以实现人事治理的科学化,做到“适才适所”,劳动报酬公平合理,是现代人事分类的一种类型;
2,与品位分类相对;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在组织里面,最常用的职位分类便是部门分类和等级分类;
3,职位分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型,二是职位设置;
4,可以说公务员法规定的分类制度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
1. 如实填写就好,一般职位对视力没要求,公安类有视力要求。 2. 公务员体检视力要求只有一条,那就是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但不是绝对的。 3. 报考的岗位不同,对视力的要求也不同。 (1)公务员体检要求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的职位:公安、法律、法医等。 (2)公务员体检要求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的职位:公安系统、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
一、竞争原则:竞争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是公开、平等的。所有考试、考核、录用等程序都是公开进行的,并且所有参加报考的人员不受性别、家庭出身、民族、宗教等限制,并逐步打破地域、身份的限制。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竞争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二、功绩原则:功绩是国家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公务员的职务升降、考核、任免、奖励等,都以其在工作中的功绩为主要依据。
三、法制原则:法制原则就是制定法律规范依照法规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行政,并受法律保护。有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任免、升降等都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律规定。
所谓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义务的涵义:第一、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第二、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一方面,公务员负有积极作为的义务,必须依法主动地做出某种行为,如公务员必须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等;另一方面,公务员负有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做出某种行为,如公务员不得***、***、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等。第三、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公务员是行使公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对其手中掌握的权力如果不作规范加以严格限制,就可能被滥用。所以,必须严格规定公务员的义务,而且,义务具有强制性,公务员不得放弃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务员无身高要求,具体要求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大专以及以上学历;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18至35周岁。
公务员是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公务员应该履行的义务有:
1、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2、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岗位规范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岗位规范要求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pkw.com/post/72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