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考核调整岗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公务员考核调整岗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务员转任程序 一、适用范围 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转任。
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实行(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转任)。
这里专指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
可以的,公务员的分配以后还可以换岗位的。现在的分配只是最简单的分配,以后会根据你的擅长的方面,你的能力,给你调动职位的,不是需要在一个岗位上干一辈子的。
你随着年龄增大,就会升职加薪,也会有自己的部下的,放心吧,公务员调动也很普遍。
公务员分配以后一般都是不可以还调换岗位的。我国的公务员实行逢进必考的办法,在招考时就是按照个人的意愿和相关职位要求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公务员在录用后分配工作岗位时,都是已经明确规定了的,当然是不可以随意进行调换了。但是,在工作期间,所在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个人的业务能力等等方面,随时进行相应的岗位或职位调整。
可以,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修改职位,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每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均会有相关规定,选择职位一定要慎重,一旦确定则无法修改。报名的时候要慎重,如果不是非常确定,可以先不报,在截止日期前报名即可。同时也可以多关注报名情况,公务员必须要达到开考比例,也就是3:1,如需要录取一个人,那么必须有3人报名才开考。
实习期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是没有调离或者是换单位的可能,国家公务员的法据如下:《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注:只有最低服务年限满足了,才有可能换单位,就是调离。当然,如果是公务员进入参公单位或者是事业单位的话,其公务员的身份会发生改变,也属于换单位。
小公从组织部门出来,对此比较清楚,作个解释吧。据小公了解,按惯例,在挂职期间,原则上是不允许再对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的。
先解释一下挂职的概念。
所谓挂职,是指将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有***的派到某机构锻炼,学习经验、丰富履历的一种干部交流方式。
挂职有上挂、下挂和平挂几种。
上挂即派人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上挂主要目的是学习经验,所以挂职安排的岗位职务一般会与现职平级或略低于现职,即高职低挂,如市统计局副局长到省统计局挂职副处长。
下挂即派人到下级机关挂职锻炼,下挂主要目的是增加锻练,丰富个人履历,所以挂职安排的岗位职务(至少重要性)一般会高于现职,即低职高挂,比较常见的如中央国家机关副司级领导到地市挂[_a***_]常委,省市一般副处级干部到县里挂常委、工作队长等。
当然,也有高职低挂的,比如市里的科长挂任乡镇副书记,具体要看当批挂职干部的整体目的,不能一概而论。
平挂即派人到平级机关挂职锻炼,这种形式主要出现在跨省市的干部交流中,如西部地区的县委副书记到长三角发达地区挂职副书记等。
需要注意的是,挂职干部并不占挂职所在单位的编制,其编制仍在原单位,工资福利都由原单位发放。挂职期限有长有短,一般一到两年。
干部去挂职期间,一般原单位对其职务会作出两种安种安排,一种是保留现职,指定一人在挂职期间负责或协助其在原单位分管负责的工作;二是免去现职,另行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待挂职期满再安排其职务,直接提拔或重用。
组织部门派干部挂职,目的是为了学习锻炼,基于这个目的,无论是干部所在单位还是组织部门,在其挂职期限内都不会考虑再调整其职务,毕竟这样的调整太复杂,不仅单位党组要开会研究,还要报组织部门批准同意,而挂职一般都是由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并下文的,期限未到就要调整,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组织部门一般都不会同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考核调整岗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考核调整岗位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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