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劳模医保的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劳模医保的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全国劳模享受的待遇如下:
2、工资提档升级,高定2档级别(岗位)工资或2级薪级工资;退休费比例提高15%,上限100%;
3、离退休享受荣誉津贴,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困难救助:职工劳模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1.2倍补助,农民劳模按每月800元补助;
4、免试免费就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可免试进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成人本科学历;
5、优先申请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房、公租房,予以优先考虑;农民工劳模优先解决城镇户籍;
6、参政议政的政治荣誉:全国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基层一线职工代表一般由省总从全国劳模中提供候选人名单等。不同级别的劳模可以享受由所在单位提供的劳模津贴,津贴随每月工资发放。
《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分为:市、县、区特等劳动模范;市、县、区劳动模范;市直属局(总公司)和企事业单位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先进生产(工作)者。
第三条市特等劳动模范称号,分别由市人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市劳动模范称号由市人民***授予。
县、区特等劳动模范称号,分别由县、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县、区劳动模范称号,分别由县、区人民***授予。
1、提高退休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
省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追加30元荣誉补贴。
2、提高农业劳动模范(先进)荣誉津贴。
年满60岁没有固定收入的省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荣誉津贴200元。
3、继续对劳动模范(先进)执行医疗补助。
劳动模范永远是劳动者的先驱,永远是劳动者的先行者,所以说这劳动模范是带着光环,带着我们时代气息的先行者。劳动模范是享受荣誉津贴的,也就是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另外,年满60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
第二是医疗补助,市级以上农业劳动模范在参加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的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第三,购房优惠,住房困难并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劳动模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不参加社会的排队摇号,并在地段的选择上给予适当优先。
青岛市市级劳模(含部级劳模)医疗补助制度。
市级劳模以本人工资(养老金)为基数,本人工资(养老金)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由所在单位按照5%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劳模医疗补助费。享受财政拨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市级劳模,其经费由财政拨付。
市劳模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本人工资(养老金)为基数,本人工资(养老金)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2%的比例记入,剩余部分作为调剂金,专项用于市劳模医疗补助。凡按规定缴纳劳模医疗补助费单位的市劳模,可在住院、门诊大病等由社会统筹金支付的范围内享受与公务员相同的医疗补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劳模医保的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劳模医保的待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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