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参照公务员没有工伤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参照公务员没有工伤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非因工伤残待遇有: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医疗期间连续超过6个月的,病伤***期工资停发,改为按月给付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病伤***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期工资。
公务员也交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如果不交,那就不符合劳动合同要求,公务员都有社保,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只是集体一起缴纳,个人缴纳部分一般是从工资扣缴,集体缴纳大头,个人缴纳小头,认为公务员不交工伤和失业保险是错误的。
工伤期间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 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公务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没有工伤保险赔偿。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公务员法》第2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的工作人员。第3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所以,公务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即公务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负伤,应当按照《公务员法》第77条规定享受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伤残待遇,而不是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及评残办法予以评残。其伤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等,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参照公务员没有工伤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参照公务员没有工伤待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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