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岗位回避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岗位回避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答题:最新公务员回避规定: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任职也有回避制度.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
(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我国现行的人事回避制度是:与单位领导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者,不得被招聘担任本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及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
所以,在你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回避关系”一栏,你如果与所报考单位的领导人有以上关系者,又选择本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及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时,你是不能报考的。
因此,这一栏,在没有以上关系的情况下,一般填写“无”就行了。
公务员如果执行公务的时候应当回避的情形包括,第一,如果执行对象是自己的尽情属或者亲朋好友那我要选择避由他人进行执法。
第二,务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执法是想和个人的利益切身相关的事项,这时候公务员也应该进行回避。保持公平公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岗位回避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岗位回避原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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