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岗位设置技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岗位设置技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务员法》中有规定: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1、考上公务员的话工作安排具体岗位由你报考的那个单位的负责人来分配,看哪个部门要人,或者从你的专业各方面的匹配度才分配,岗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经常在调整。
2、公务员报考时会进行职位的选择,考生一般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能报考的职位,在考试通过以后正式录用,一般入职先会进行培训,培训后正式开始上班工作,工作岗位是自己报考的职位。
3、跟对领导站好队也很重要,站队并不是指拉帮结派,而是,跟着一个优秀的领导,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更快的提升自己。领导能干,他就能干出更大的成绩,你跟着他也能发挥出自己的最大的光和热。
我是生活在丽江一个九度县城的玉姐,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公务员的职位设置
公务员考试职位根据报考单位属性一般可分为省级(含副省级)或市(地)以下,省级(含副省级)是指国家、中央、部以及省级***和行政部门的职位,市(地)以下是指市***以及市***以下部门里面的行政管理部门职位,其中根据职位的工作内容又可分为a类综合管理类、b类行政执法类。
二、公务员的岗位限制
(一)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故煤炭、安全生产监督、测绘、人民武装、人民警察等部门或岗位,因从事矿山、井下、野外或具危险性的工作,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如:女看守所、女子监狱等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
同一层级或类别的岗位,可以允许平均设置男女性别要求(例,同一岗位招2人,可以允许限制招男、女各1人)。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吧。
1.职位。
我国在1993年制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即规定建立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但当时主要是侧重职位设置,并未从整体上对公务员职位进行划分和归类。公务员法总结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进行了重新设计,将公务员的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并根据不同的职位类别设置其职务序列,从而改变了单一的职务设置,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强化公务员激励机制,为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职级。
公务员的职务对应着相应的级别,其中,领导职务层次和级别参考下图:
这里只给出建议,具体得结合你学的专业和工作经历。
1.有钱有权有人脉首选国家级部委,否则选择省以下的公务员。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留,国家部委一级的层面是省以下所远远达不到的。但是选择国家级部委,意味着你工作的地方是北京,房子要买吧~现在好点的地段十几万一平米;车子要开吧,真心话堵得人发毛;所谓权利大福利好什么的,也仅仅是想象而已,大把的部委年轻人住在几十平米的小单间艰难度日。省以下的,层面虽然低一些,但胜在保障好,考本地的话,压力小很多。其中,省一级的,是最好的,既拥有一定的层次和***,同时待遇也较下面更好。
2.单位选择。第一种,有权的,典型财政、发改、省府办公厅这类型的,科级都敢怼着别家的处级,但是,很忙,忙到5+2,白+黑都是常态;第二种,有***的,或者行政审批权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第三种,记得,越不起眼的单位,待遇越好。不起眼的单位,意味着事情没那么多,也没有那么容易被社会关注。那些你叫不出名字的,或者一看哎呀这居然是个***部门?其实都挺不错。
3.职位选择。不管在哪一级,人事、办公室都是优选,尤其是人事部门。其次,该单位主要的业务部门。最后,别去财务部门别去财务部门别去财务部门!!!你以为是管钱的,但结果你会发现你只是填坑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自己埋进去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岗位设置技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岗位设置技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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