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享受公务员待遇没编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享受公务员待遇没编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公务员考试有一些岗位是参公单位,在职位表是明确表明的,是你报考的时候没有看清楚;
2、参公单位是我国***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指对***委托或受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国家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完全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
3、既然是单位的调整那就没有办法了,如果你想有编就只能建议再去考公务员吧;
4、当时是以绝对的优势的分数考上,相信现在也是可以的,再参加考试的时候建议你不要选择参公单位。
没入编的公务员算是合同制聘用制公务员,所谓聘用制就是签订聘用合同,也就意味着合同到期后,单位有权续签,也有权解除合同,打破了“铁饭碗”的金钟罩。 想要衡量没有了“编制”的公务员的含金量,就要了解聘用制。
无编制公务员也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
“无编制公务员”是公务员管理机制的一种创新,是国家加强公务员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打破公务员“铁饭碗”机制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激发公务员工作活力的“鳗鱼效应”的鳗鱼。“无编制公务员”在聘任合同期限、试用期、绩效考核、解聘、年薪等诸方面都有别于现任公务员。
招聘双方将签订书面聘任合同,如果聘任制公务员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之一的,机关均可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行政单位有行政编制没有公务员登记,说明你是行政单位的工勤人员。可以到组织部门去查一下看吧,如果是没有公务员记录你就是工勤人员的编制,你的身份是行政机关的工人!在机构改革中将面临转制转岗分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今后不再有工勤岗位编制。
如果是科员,抓紧提拔或者另谋出路,虽然在这个岗位上暂时享受的公务员工资,但是公务员的车补和职级晋升都跟你没关系。一旦单位有变动,随时可能把你分流出去。倒不如自己提前找人安排好出路。
如果是科级以上干部,只要有编制,让单位的文秘人员跟当地人社部门联系,申报登记公务员,申请资料上交之后,市级人社部门批复文件需要几个月才能下来。只有文件[_a***_],才能真正确认你公务员的身份。
行政单位除了行政工勤以外,其他没有登记公务员而占着行政编的都属于混岗人员,慢慢会被清理或者另册管理。
造成行政混岗人员的原因无非两种:一是公务员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违规调入行政单位。
历史遗留问题未登记公务员的情况
公务员法从2006年起实行,也就是从2006年以后才正式开始登记公务员,以前在行政机关工作的,虽然也占着行政编制,也是公务员,但档案中没有公务员登记表。2006年普遍登记公务员的时候,只要你是2006年之前进入行政单位的,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只要档案没问题、职数和编制不超配,都是可以登记公务员的;对于普通干部来说,除了档案和编制符合规定外,还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才可以登记公务员。
这样就造成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比如,不具有干部身份、单位编制超编、考试成绩不合格等情况,那么这部分人就不能登记公务员,慢慢就出现了虽然在行政单位占着行政编但不是公务员的情况。
违规调入行政单位未登记公务员的情况
2006年之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经领导签字同意以后也是可以转入行政单位占用行政编的,虽然这也是不符合规定的,但实际工作中都是这样操作的。2006年登记公务员以后,想要调入行政单位,是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的,那些没有登记公务员的肯定是不能调入行政单位的。但由于管理不严格,仍然有很大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经过领导签字同意后,调入了行政单位,这部分人就属于违规调入的情况,是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虽然工资改成了行政工资、编制占用行政编制,但本质上是违规的。
行政单位混岗人员,只能是慢慢消化或者另册管理
对于以上这些行政单位没有登记公务员的人员,只能是逐步消化,调出行政单位,或者另册管理,也不能提拔。那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登记公务员的,现在的政策就是另册管理,你可以选择调入事业单位,但只要在行政单位肯定是不能按照公务员晋升方式进行提拔任职的。那些违规进入的人员,只有一条途径,就是早点往事业单位调动,到事业单位任个管理八级岗位,这样还有机会走调任成为公务员,否则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来也会慢慢成为历史遗留问题,而不好解决,这样耽误的肯定是自己。
总之,行政单位没有登记公务员的,最好还是早点到事业单位另谋出路,如果你已经提拔为副科干部了,你可以再继续观望几年,看看组织能不能帮你解决,那些仍然是一般干部的可以说在行政单位已经没有机会了。
2006年实行公务员法后,公务员进入行政机关按规定必须进行公务员登记,确认其使用编制性质,才算正式履行万公务员入职手续。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严格意义上来说都不算正式的公务员。不过,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或历史遗留问题,一些行政机关的确存在人员在岗未办理公务员登记的现象。对于这部分人如何处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是因为单位超编而无法登记,唯一的办法只能等。行政机关都有三定方案,人员和编制都是按三定方案核定的,超出范围了,就无法进行编制注册和公务员登记。但过去由于***等客观原因,很多行政机关都存在超编进人、超编招录的情况,部分人因此无法进入编制薄,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他们要完善手续,只有等单位人员消化完毕空出编制后,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这种是属于可以弥补的情况,公务员身份跑不了,可以正常领财政工资,也不妨碍提拔,对个人影响不大。
第二,如果是因为个人身份等问题无法登记,问题就比较严重了。除了超编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一是违规调入,在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之前,部分以工代干、聘干和事业编制人员超常规调入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实施后,不具备公务员登记的条件,因此不能进行登记注册,档案中没有公务员登记表,一直拖到今天混编混岗使用;二是干部身份存疑。按照公务员法,工人身份是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很多人原本是工勤人员,此前通过聘干、录干、以工代干等方式转换为干部,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后,实现了身份转换,但仍有部分没有转换身份的,他们在人事档案中的身份依然是工人,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注册条件,自然不能进行登记。三是人事档案存在问题,比如有学历造假、经历***、考试***等行为,在公务员登记审核档案十家发现了问题,按照规定也不能进行登记。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原则上都不符合公务员录用的条件。但过去由于历史原因,很多人已经在岗并且走上了领导岗位。出于稳定考虑,过去很多地方都出台了过渡政策,要求这部分人退出领导岗位,由单位按照实际编制身份进行妥善安置,保留其级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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