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岗位登记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岗位登记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办理公务员登记所需材料
1、公务员登记审核表。在人事局网站“表格下载/公务员登记及注销登记相关表格”下载;
3、人员信息***集表;人力***系统打印 需登记对象本人签字确认;
4、公务员任现职文件复印件。;***干部若没有任职的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
5、身份甄别材料复印件;调任或公开选拔的公务员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试用期满转正的新录用公务员;提供考试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提供市***办开具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介绍信。
6、电子信息。;人力***系统生成; *若单位没有人理***系统可到区委组织部信息科打印有关表格。 办理公务员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公务员注销登记审核表。 2、辞职、辞退、开除、调离公务员岗位或退休的;提供医院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 3、本人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原件。 *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请单位盖章确认原件复印。
2007年公务员第一次登记相关方案实施时,明确规定从2006年12月31日起,事业人员不再通过调动方式进入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否则属于违规行为。
即使是通过调动等非公开招考方式进入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或者是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岗位,即使能使用行政编制或者参公事业编制,也不能登记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当然也不能提拔晋升为党政机关或者参公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据我所知,我们这县一级的国土部门基本上都是事业编制 我们这边也是07年搞的公务员登记,有具体限制,符合什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 可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具体你要去当地组织部咨询
基本概况
第一条为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确保公务员法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登记***取各机关统一组织的形式,由各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审批及备案机关。
第三条公务员登记应当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登记的对象和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且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_a***_];
(二)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暂缓登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记。
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登记,结案后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据我所知,我们这县一级的国土部门基本上都是事业编制我们这边也是07年搞的公务员登记,有具体限制,符合什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可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具体你要去当地组织部咨询
如果是公务员,组织人事部门都下过文件的,不光是身份,还有级别,这些文件可以证明。
另外公务员身份可通过编制部门的核定给你个人的编制与2006工改后你的公务员登记结果确认。这两个是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必需证据。当然最权威的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务员登记表》,每个公务员档案里都有,查询档案就可以。只有是公务员单位的干部才能核定行政(公务员)编制,才属于公务员,才可进行公务员登记。但行政单位的后勤人员是叫工勤编制,不属于公务员范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岗位登记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岗位登记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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