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因公牺牲父母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因公牺牲父母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公职人员去世后,可以领取丧葬费、怃恤金、还有直系亲属(无职业的配偶、父母和满18岁的子女)遗属生活补助费。
1、丧葬费:厅级及以上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对于抚恤金的分配:
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因公牺牲父母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因公牺牲父母待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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