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改革执法岗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改革执法岗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调离执法岗位有两种情况 一 可能是因为违反了组织纪律或者违反了党内规定,组织给予处罚 调离现任的执法岗位,二,可能是因为职务变动 正常升迁,职务更上一层楼,从原有的一线执法岗位调动后 变成领导者,所以调离执法岗位也不一定是坏事。
事业单位执法类单位有农业农村执法大队、文化执法大队、旅游执法大队(现在已与文化执法大队合并)、市场监督执法大队、林业***大队、国土***执法队、环境监督执法队等单位。就我个人了解的情况,农业农村执法大队主要针对农业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文化旅游执法大队主要针对旅游投诉、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开展执法活动;市场监督执法大队主要针对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开展执法活动,等等。
各县区的执法队、执法局,基本上都是事业单位,包括卫生监督局、交通稽查局、劳动检察大队、动物卫生防疫站、农业执法大队、文化稽查执法队、环保执法大队,国土局的国土清理执法等。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都是***取委托执法的方式,执行的是主管部门承担的法律法规。
行政执法类是全额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拨款形式,分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要剥离生产经营职能,改全额供给(乡镇卫生院除外)。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自主经营。事业单位将以公益服务职能为主,以全额财政拨款为主。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是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经费、人员工资福利等全由财政供给。至于其职权范围内产生的罚没收入等,实行专户专存,无自己截留使用的权力,更算不得生产经营收入。
交通局下属的路政、运政、海事执法大队、农业局下属的渔政、农机执法大队、国土***局下属的国土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局、市场管理局(原工商、质检等合并)、水务局下属的水务执法大队、环保局下属的环保执法大队等等,基本上都是事业编的,只有少部份是参公单位,纯公务员编的除了公安部门外应该没有!
1、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职责的公务员。
2、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如公安机关中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具有纯技术性的特点,他们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只对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并不直接参与管理,不具备决策权和执法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替代性低,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高低是此类公务员任职的主要根据,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的人员流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供的技术结论具有技术权威性,不受机关领导的干预,也不因领导意志的改变而受影响。
3、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不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时也不具备裁定权。
4、其他类公务员是指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外单独设立的特殊职务类别的公务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改革执法岗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改革执法岗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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