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公安待遇湖北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公安待遇湖北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至2000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7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贫、省贫县(市、区)以及集中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县(市、区)等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职位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本公告、《报考指南》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抚恤金。
一次性发放,直接领取。
3、遗属生活补助金。
包括病逝公务员生前供养的失去劳动能力的父母,按月发放至终生;病逝公务员的未成年子女,按月发放至16周岁,16周岁后继续上学的可发至18周岁;公务员生前供养的失去劳动能力的配偶,按月发放至终生。
公务员病逝后,有几笔费用,如果一个工人病逝了她会有以下几笔费用,第一笔是丧葬费,丧葬费的数额应该是你病逝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乘以20,还有的就是抚恤金,第三个呢,就是要返还你的公积金里的剩余的那一部分钱,第四部分就是你医保卡里说剩余的资金,第五部分如果你在一年当中已经工作了几个月,那么到年底的时候要绩效考核或年底奖金的时候,要根据你工作的月份发给你部分的奖金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湖北警官学院可以说在湖北省是招生分数最高的二本院校之一,其主要的原因在于学校公安类相关专业就业比较理想。一般来说公安类专业毕业之后包分配、工作肯定就不需要在过于发愁,而且福利待遇比较好一些。
学校位于武汉市,是国内首批公安类院校之一。也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公安政法高校,学校最早能追溯到1949年,于2002年升为本科院校,目前学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开设的院系有:“思想政治教学、侦查系、信息技术系、治安管理系、国际警务教学部、警体部、法律系等”。开设的本科专业有:“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截止到2018年,湖北警官学院侦查学属于国家特色专业。
学校刑事科学、治安学专业属于省品牌专业。
学校虽然只是一所二本院校,但是好就好在相关公安类专业就业比较理想,说白了就等于是一个铁饭碗。当然如果说其他的专业的话相对就不太理想了,将来工作就业的话,还是有一定的压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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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公安待遇湖北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公安待遇湖北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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