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和军官待遇对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和军官待遇对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公务员的工龄是从任命为公务员之日所属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属月份的年数(不满1年时,每个月按1/12计算)。
2、退休的公务员、军人、私立学校教职员(不适用公务员年金法,军人年金法,私立学校教员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为公务员时,按照本人意愿,根据以前的年金法计算的工龄或服役时间可以与第1项的工龄合并计算。
3、任用为公务员以前的符合兵役法的现役军人或不是志愿而任用的下士官的服役时间可以计入第1项的工龄。
4、给予退休津贴时,除了因下列情况以外的离职期间,需从工龄中减去其1/2。
(1)因公负伤、职业病;
(2)按照兵役法服役时间;
(3)被国家机构,外国机构临时雇用;
实事求是的说,公务员和企业人员是两个档次,一类是掌握制定执行国家政策的人;一类是企业主的合同制顾工;公务员退休有老干局管理,企业人退休推到社区管理。就死了的抚恤金都相差甚远。
是这样的,公务员的养老金高于企业退休人员,这是有原因的。
一个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可以达到80%以上,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一般也就是50%左右,这也是所谓的养老金双轨制现象,即便是养老金实现并轨了,公务员同样要缴纳养老保险,但是两者的差距不会就此消失的。
一个是双方在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像公务员等群体,养老金都是按照实际的工资来缴纳的,而不少企业单位却选择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此外,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一般也不会很长。这些都是会体现在养老金的差距上。
而且公务员等群体还会有职业年金等福利,来作为补充性的养老金,这样整体的养老金水平仍然会比较高。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唉,读书少了吧,你个没文凭的还想比文凭高的拿同等待遇,人家努力发愤读书的时候,你在干什么,睡懒觉,捣鸟窝?行了,一山更有一山高,不要去做那“井底之蛙″好吗,面对现实,量力而行,做好自己,认真生活,OK?[憨笑][祈祷]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一样,也有大中专毕业生,也有转复军人,也有技术工人和勤杂工。都是一样的人,为什么退休后养老金差距那么大?这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和标准不一样,待遇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机关一直沿用历史老政策,按照退休前收入的80—100%计发,而企业是和缴费年限挂钩,替代率不到50。企退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至今还是空账。过去企业交给国家的利润,是包含养老金的,现在作为企退职工的视同缴费,财政不予拨付,是财政欠账。这些欠账,几十年里投资国家发展,应该也翻了几十、几百倍了吧?国家的发展,财政收入增长几千倍,都有企退职工的汗水。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也实行社保缴费制度了,也搞了“视同缴费工龄”,但是在企退职工缴纳了20多年的时间段,机关事业人却是“视同缴费年限”,这合理吗?难道不应该把企退职工已经缴纳的社保退还或者计入养老金吗?再说,仅仅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保,并不能消除在双轨制期间形成的养老金差距。所谓机关事业缴纳社保,其实只是指在职人员。已经退休的人养老金差距是“双轨制”造成的,不会因“并轨”自然消除。只有正视这个差距,***取补偿措施,才能解决。今后企业和机关事业的养老金差距可能还会有,但这个差距和双轨制造成的养老金差距是不一样的。以前是一个缴纳社保,一个不缴纳,一个按缴费年限和缴费多少计算,一个按替代率90%左右计算,一个按人社部文件调整养老金,一个由***部门自行调整……,20多年时间里,哪个企退职工不是少收入三四十万以上?宣布对“双轨制”实行并轨,本身就说明,双轨制是错误的、不公平的,为什么不能面对呢?难道养老金的不公平差距是机关缴纳社保这个步骤能掩盖的?!要真正并轨,不仅机关事业职工应该和企业一样缴纳社保,而且应该对企业已经退休的人员,在双轨制期间的养老金差距有个说法。对同工龄、同资历、同职称、同贡献的人员,执行大体相同的退休金。其他的待遇如房贴、医疗,死亡丧葬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以及各种***待遇等,都要一视同仁,执行同样的标准。可以说,如果不解决养老金不公平的问题,所有不忘初心、以人为本和共同富裕的宣教,都让人难以置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和军官待遇对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和军官待遇对比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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