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非工亡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务员非工亡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
(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非工亡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非工亡待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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