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待遇与职级并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待遇与职级并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建立“县级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基层公务员的工资也与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挂钩,它显然既能解决基层公务员薪资偏低的问题,减少的也还会有某种“官本位”思维——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官员待遇不再简单地和职务高低有关,官员人数过多、跑官卖官现象当会一定程度被遏制。
2、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2.
拟晋升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 1 次加 0.8 分;
3.
拟晋升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获得市县“两办”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 分别 1 次加 0.8、0.5 分,其中属于同一类别的就最高层次的加分,被 乡党委、***表彰的先进个人 1 次加 0.3 分;
4.
参与工作 1 年时间加 0.2 分(每年需超过 6 个月以上认定 1 年参与工作时间);
公务员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是为了解决人员多而领导岗位少、长期得不到晋升而实行的一个新办法。
如某局某科,只能有一位科长,而下属人员入职年限、工作能力都达到了晋升的条件,可是没有空缺的科长岗位,就可以提高职级,如二级主任科员(级别、待遇和科长一样)等等
职级并行是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普通科员也是公务员的一员,这个规定肯定会对普通科员产生一定影响。
事实上,我们以前所讲的普通科员,现在已经不这么说了。原来的普通科员,现在应该叫一级科员;原来的办事员现在叫二级科员;都是职级,不是职务,只有副科以上才设职务,但厅级及以下才设置职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自2019年6月执行以来,饱受非议,但总体来说,却是增加了晋升的通道,也增加了可以晋升的人员名额。比如在市直机关,原来的非领导职务基本上是按照领导职务一定比例来设置的。如果单位领导一正两副,那么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副调研员按照1/3的比例,可以设置1人。如果内设机构正副科级领导职数一共可以设置10人,那么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按照领导职数的一半,就可以设置5人。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之后,1~4级主任科员可以设置为单位公务员职数的60%,1~4级调研员可以设置为单位公务员职数的20%,也有极少比例可以设置二级巡视员。***设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每个内设机构3个职数,加上3个单位领导职数,那就是18个职数,按比例可以设置1~4级主任科员10个,1~4级调研员3个,比以前名额大大提升了。
所以,总的来说可提拔晋升的人会更多,普通科员晋升4级主任科员也就要容易得多,有些还可能晋升为***主任科员,对普通科员是有利的。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个就是很多职级都会被拥有领导职务的人兼任,副科长兼任***主任科员,科长兼任一级主任科员的特别多。另一个就是存在单位人员超编的情况,可能导致晋升的人员较少,因为比例是按照编制数来算的,而不是按照单位的实际人数。这样还会导致一个问题就是,满足条件的人员特别多,但可晋升的岗位就那么几个,给谁晋升呢?这样要不就领导说了算,要不就大家都别晋升,等着吧!前者会造成单位人员之间的矛盾,后者会使单位人员都有怨言。
综合来看,职级并行对普通科员来说是个利好的消息,有更大的机会晋升为4级主任科员。但在执行过程中,单位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运用,使得晋升公平公正,职务晋升最好留给有领导能力的人,职级晋升留给业务能力强的人,最好都不要兼任,让大家都有晋升机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待遇与职级并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待遇与职级并行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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