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辞职社保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辞职社保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开除公职后,视同缴费年限取消(工龄),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时间可与以后续缴的时间累计计算,满15年方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辞去公职前或被辞退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和重新就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重新就业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案件在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辞职、不得解除聘用合同、不得办理退休手续
公务员被辞退以后,社保是没有补偿的,公务员如果犯了重大错误被辞退的,那就就是根据工作的工龄来赔偿的,工作一年赔偿多少,那是直接赔偿到个人的银行卡而不是社保,社保是每月缴纳的,不存在赔偿社保的说法,要区别清楚。
公务员缴纳社保或部分地区没有改革完毕,不缴纳社保,无论是否缴纳都视同缴纳。
五十岁辞职后分几种情况:
可以不再缴纳,但退休后享受养老需要已经累计缴纳15年,医疗需要累计缴纳25年。
也可以选择灵活缴纳,这种不需要缴纳单位部分,到退休年龄,去当地社保部门开具公务员时期缴纳证明,可以视同缴纳,享受退休待遇。
也可以挂靠企业,按企业标准继续缴纳,退休后也需要开具证明,享受待遇。退休后待遇是多交多拿,所以建议还是继续缴纳。
不过公务员工作满三十年可以内退,更建议不要辞职,直接办理内退。
50岁公务员辞职后,如果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前原来所在机关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
因此辞职后,可由所在企业办理社保登记后,携带公务员工作档案,到市社保中心确认原先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
如其在2000年1月前参加工作,公务员辞职后,在企业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
在企业就业的,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其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2014年9月认定为职工养老保险视同年限,2014年10月至辞职之日为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其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2000年1月认定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2000年1月至辞职之日起为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其从事个体经营或自由职业的,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计算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因此公务员辞职就业后,可由所在企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然后携带公务员工作档案,到当地社保中心两个确认办公室进行原先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这样就可以将原先的保险转移过来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到新单位或个人去档案托管机构缴纳五险一金,只能办理社会保险,之前的公务员医疗肯定就没有了。
(人发〔19***〕83号)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下发实行后,许多单位来电来函询问,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一些单位愿意以干部身份接收,应如何办理有关手续,其工龄应如何计算。
为有利于国家公务员辞职和被辞退后的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考虑与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4号)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有关精神相协调,经研究,暂就该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辞职或被辞退后的身份按再就业后所在单位和岗位的情况确定。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一年内联系到工作单位,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干部岗位工作的,可按干部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二、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辞职社保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辞职社保待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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