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病残之后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病残之后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务员可以评病残,有的人他确实是有生病的现象,当他生病很严重的时候,国家有规定可以去评病残的但是需要一些相关单位出示相关证明,比如医院的证明还有本人照片,本人的残疾的状态***或文字说明不能说什么就是什么?要有一些***材料,这样才能去相关部门申请病残
公务员伤残证的持证须知中的第一条说凭此证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具体指的是在民政部门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待遇,即按相应残疾等级领取定期残疾抚恤金。
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体制内的员工生病后不能在岗在位了,单位会怎么对待?能辞退吗?
体制内指的是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事业人员,也包括工人,统称公职人员。公职人员生病,因病不适合岗位工作,单位能不能辞退呢?回答是不能。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都没有规定公务员因病不能从事本职岗位工作的情形,是可以被辞退的。
公务员生病以后,如果因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甚至换一个单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并不影响其工作的权利,也不会因此被降低待遇,只不过是因为岗位不同,执行不同的工资标准,可能会受影响而已。比如原来是专业技术人员,离开了专业技术岗位,转换身份成了管理人员,原来享受的职称工资被换成管理职级工资,待遇降低,这是岗位造成的,并不是对其因病影响工作给予的惩罚。如果原岗位性质不变,还是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聘可能会遇到困难,在晋升上处于劣势,但不会因此降低职称待遇。
如果原来是管理岗位,因病被免除领导[_a***_],但还是可以享受原来的职级待遇,只不过不再是领导而已,不会被降级成为普通职工。工勤岗位也是一样的,本来工资就是最低的标准,也不会降到那儿去。
如果病情严重,直接不能上班,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如果不符合提前退休的政策待遇,也可以申请病休,减额发放工资,这有严格的减少比例标准,不会对个人生活造成过大的影响的,会充分反映人文关怀的。当然,这需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会被认定为“吃空饷”,会被清理的。
如果病情不是很严重,但也不适合从事当前工作,又不能调整工作岗位,一般单位都会给予充分的照顾,在工作、分工上尽量减少工作量,或者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工资待遇都是按在岗人员对待,奖金***也不会因此而减少。有的甚至长期不上班,偶尔来单位转转,更不用说工作了。单位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按提前离岗、退居二线对待。
这个要看具体什么病,然后***取相应的措施。
第一,比较严重,但是能痊愈,痊愈后不影响工作。这种就直接请***就可以了,只要不是太长,一两个月没问题,然后向上级说明一下情况,而且工资照发,最多扣除奖金补贴,然后恢复后回来上班就可以了。
第二,比较严重,虽然能痊愈,但是痊愈后不能胜任原来工作,例如残疾。这种请***后也可以回到原来单位工作,但是会调整工作岗位,然后会调整相应的补贴内容,例如,原来在一线办事大厅,后来可能调整到保安,扣除一定补贴。
第三,慢性疾病,难以短期内痊愈,不能恢复工作能力。回家养病吧,单位会给你缴纳保险,看病报销也会给你办理,但是工资别想了,再给你发工资属于吃空饷,现在查得这么严格,哪个领导敢承担这个责任?但是大部分单位会出于人道主义,给你发一部分钱,(不排除有继续发工资的单位,就看生病如何认定,和查处力度)但是无论如何,要比私企更加人性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病残之后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病残之后待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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