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离世配偶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离世配偶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养家属抚恤金发给由因公殉职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因公殉职的亲属。
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因公殉职的家属待遇如果是有父母亲的要给父母亲的生活补助费用,如果是有子女的,只要是未成年的都应该帮助扶养到成年,只要是考上大学的费用都要负担,家庭还有其它需要照顾的也要照顾。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312元。
说明
(1)河南省省直机关单位职工遗属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将在低保标准基础上提高20%执行,郑州市的补助标准将调整为312元。
(2)符合条件遗属不分农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亡故者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执行;多人符合补助条件的,其每月享受遗属补助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亡故者生前月工资总额。
(3)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和城乡低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些地方反映现行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低于当地***公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求对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法适当修订调整。为了更好地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基本生活。
公职人员退休后死亡的,才会有抚恤金的支付,而依据公务员死亡的原因,抚恤金支付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
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那么根据上面所说,他外公的抚恤金应该是:2011年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0×40扩展资料: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死者的直系亲属,2、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_a***_]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离世配偶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离世配偶待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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