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冒名学历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冒名学历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必须存在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的冒名行为;
2、必须是用于获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三个方面的特定资格,如果是用于取得其他领域的资格或者福利,以及在被冒名人并未取得以上三个方面资格的情形下则不构成该罪;
恩,首先会记录在案,然后两年之内不能参加考试如果你申请的学校在雅思的网站上才查到你的记录。。。被拒肯定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是个诚信问题。。。国外很重视这个的!!还是尽量不要冒险国外也有很多案例,就是中国学生雅思成绩很高,但是进入了学校后,跟不上,被开除的很多! 补充。***的人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3、如果没有被抓到,啥事也没有。
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成人考试,会被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扩展资料:******陕西洋县高考******2006年6月15日,洋县******调查组通报称,洋县社会青年韩某在网吧认识了该县一高二学生,并与之商议代替其参加高考。调查组对参与此起******的老师给予了党内及行政警告处分。然而这名高二学生在举报信中称,所谓在网吧认识韩某,是几名老师于6月9日让其如此应对调查的。甘肃省天水市2008年高考期间发生集体冒名******,山东省一所中学的十多名高二学生千里迢迢异地***。这种有组织、明目张胆的行为,令人震惊。参考资料:新华网-记者卧底图嘉教育揭外语***团伙黑幕:微信招募***
我国刑法,对于***有“代***罪”(刑法九修正案规定),但是对越过考试,更直接、更严重的冒名顶替上大学,却无相应罪名。故根据罪刑法定,是不为罪的。此乃法律黑色幽默也。民法对此也无针对规定。一般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是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
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所窃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个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现在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台湾刑法有顶替罪,是针对顶替人犯的),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罪。在民法上,应当认定为侵犯个人身份权(包括并不限于姓名权、受教育权,还包括其他各种身份权,譬如银行贷款名义、个人信用等),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讼,要求注销冒名身份、恢复真正身份,赔偿损失等。冒名者所获得各种国家许可,譬如公务员资格、教师等,是欺诈取得,应予以撤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冒名学历处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冒名学历处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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