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听力残疾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听力残疾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公务员听力体检标准,就是指公务员体检时对听力要求的标准,涉及如下: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当听力符合以上规定范围内,即使是矫正的,也可以被录取当公务员。
但是若是在矫正后,依然无法满足听力要求的,则即使是条件再好,也不能被合格录取。
公务员考试中一般不会有对身体缺陷的限制,飞行、消防、警务等特殊职位可能会有要求,但是因为耳朵畸形而丧失听力的话,可能会影响到您的工作能力,需要考虑您职位的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同时,公务员考试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真正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取决于个人的才能和能力。
考公务员需要通过身体体检,同时也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能力。耳朵畸形虽然可能影响听力,但不一定会影响身体其他方面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因此,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耳朵畸形没有听力并不影响考取公务员。但是,建议应聘者在考试前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以确保自己能够胜任公务员的工作岗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听力残疾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听力残疾待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pkw.com/post/45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