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待遇人事争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待遇人事争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可以。
公务员的人事任用不适用劳动法,适用公务员法。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所以,你可以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诉
指各级***人事部门设立的处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层级设立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院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县(市、区)也相应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争议,由被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仲裁委员会处理。
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1 如果公务员与单位有争议,应该去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解决 2 因为这两个部门可以提供合理的法律意见,协调公务员与单位之间的矛盾,最终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3 公务员也可以向所属部门的纪检部门举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监督单位依法执行,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一般是不会有影响的 所谓民事***,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 民事***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待遇人事争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待遇人事争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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