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伤残待遇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务员伤残待遇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十级伤残补助标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保障军人权益法》规定的。
具体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由人民***按伤残程度确定,每级伤残补助数额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二至八个月,十级伤残补助数额为本单位工资总额十五个月。
解释原因:这个标准是为了保障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伤等原因留下的伤残问题,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助,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和保障其基本生活。
内容延伸:除了伤残补助外,退役军人还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优待政策,比如优惠的医疗费用、住房保障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是对部队士兵期间的付出的肯定和回报,更是社会对军人的尊重和关怀。
公务员十级伤残待遇为: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器械费等合理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法律分析: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伤残待遇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伤残待遇内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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