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乡镇公务员丧命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乡镇公务员丧命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备案。
如果认定为工伤,还应当领到供养家属抚恤金。你还可到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查询本地区的工伤保险规定。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工伤人员,由于考虑到公务员在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国家规定了公务员如果死亡,国家会给予家属一定的抚恤金和丧葬费,以尽量减小家庭的经济负担。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如果死者是普通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正常死亡的,家属也可以向企业索要丧葬费和一定的救济费。
这部分职工的丧葬费用以当地的社平工资为计算标准,一般丧葬费为三个月社平工资的总和,救济费为十个月社平工资的总和。
丧葬费仍由各省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自主确定。我们江苏省在2021年8月前为6000元,以后按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发给,大约8000元左右。
抚恤金仍以死者生前的基本工资或者是养老金为基数,结合死者的工作性质决定:公务员按月工资或者是养老金的40倍发给,事业单位人员按20倍发给,企业人员不少于9倍。
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退休公务员因病去世后,工资会停发,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两部分,以下内容供参考:1、一次性抚恤金:根据民政部、人力***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规定,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病故后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2、丧葬补助费: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病故后,可以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补助费包干使用,节约归己。丧葬费标准执行当地省一级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乡镇公务员丧命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乡镇公务员丧命待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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