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岗位没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岗位没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就是常说的借调。
首先要纠正的是,调到其他单位,不是没有编制,而是编制没有随迁到新的单位,依然保留在原单位。
这种情况下,除非新调入的部门是组织部、编办、财政、公安、纪检等强势部门,否则很难从借调变成真正的调用,也就是最后编制纳入新单位。
因为编制调动牵涉的部门太多,编办、财政、原单位、新单位等等,而且编制内调动,还需要经过以***为首的编制委员会开会同意才行。
所以借调的情况下,还是尽量找一些强势部门借调。
2019年的公务员考试省考已经逐渐落下帷幕,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乡镇岗位突然大热,成为很多考生竞相选择的方向。往年考生的报考方向大多聚集在省直单位招录的岗位前,相较之下,县市公务员岗位的人数很少,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总结了4条原因。
(1)县市一级的单位大幅度缩招。
近两年来国家对公务员的改革也一直在进行,尤其注重人员精简,优化结构。很多省市单位的公务员岗位大幅度缩招,乡镇以上的单位招考职位少了很多。而乡镇岗位作为基层岗位,需要大量的年轻人才进入,所以今年并没有缩招。
(2)乡镇公务员待遇比县市一级公务员相差得很远
公务员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加津补贴部分构成的。公务员基本工资全国都是统一的,至于到手工资相差甚远,主要在于津补贴部分。市区经济发展水平高,收入雄厚,自然津补贴标准更高。对于区、县一级的乡镇公务员来说,通常比乡镇的收入要高。
(3)区、县一级的党政机关基本每个单位都是满编制
你说的应该是离开公务员岗位吧,下岗是辞职或者退休把,事实上,由于长期在机关单位上班,当你出去后,很少有什么工作是适合你的。
1、缺乏专业技术。由于长期在机关上班,整天处理各种公文,应酬等,就算是以前在大学毕业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两种拿得出手的技术,现在估计也荒废了,没有一技傍身,在当今这个社会谋生是比较困难的,试想一下,企业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招聘员工也主要是想找有技术的员工,尤其是有经验的熟练工人,而公务员岗位于此就产生了脱节。
2、管理,你想的简单了。有人会说那我去干管理吧,企业和政府单位的管理存在巨大的差别,我们说的管理主要指业务上的管理,当然如果你能某个高层的职位,那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你有那个本事吗?
怎么办?
首先,只要你想,啥时候开始都不晚,尽量还是放下自己的的身份,一切从零开始。没有技术可以学,哪怕新进入一家公司从头开始。
其次,在机关上班,有一个好处就是人脉圈比较大。这个对一些公司来讲也是比较重要的,最好找可以用上自己这方面优势的工作。
总之,临时换工作,从公务员岗位出来是比较困难的,这也就告诫我们在选择职业时一定要清楚自己到底适不适合这份工作,否则前些年的努力一旦荒废,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看就是体制外人提的问题。漏洞百出,词不达意,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有章程制度规定,公务员不能叫下岗,而叫待岗待分配,可以辞退辞职调离岗位开除等几种,如犯错另说,犯罪另论。
有个退伍***干部,回[_a***_]后进了公安系统的一个基层单位,单位虽小,却属于公务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特种津贴样样不少。
他退伍转业时已经年龄不小了,进单位没有几年就查出肝病,只能回家休息治疗,自此就一直不再上班工作,但各类工资绩效考核津贴一样都不会少了他的,他凭着这收入和医保保持了身体,每年的大病救助还有他的名额;老婆一直不工作,毫无压力的养大了儿子,还给儿子在无锡买了房。
将近三十年不工作,单位稍有微词想减少他的绩效的时候,他就会来找领导,啥也不说,就是要求上班,然后跟大家一起吃食堂,大家对此感到担忧,毕竟是肝病,有传染的危险,只能还是请他继续回家休息,钱不会缺他一分。
肯定不会辞退!
针对得病的公务员,公务员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所以,公务员因生病导致不能工作的,只要情况属实,单位是绝对不能辞退的!
但是,必须要注意的一点是,要履行好相关手续!
首先要有规定级别医院的诊断证明,不能说拿个社区诊所的证明,就去请***,相关部门是不会认可的!
其次到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办理长期病假手续。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诊断书等情况,依据依规对请***时间进行核准。
千万不要嫌麻烦,或者觉得我都病得这么厉害了,还让我跑手续?
如果不这样做,很容易被“好事之人”举报“吃空饷”。
我们当地就有一个人,因为对某个公务员处理他的事情结果不满意,心生恨意。在得知这个公务员生病长期不在岗后,就到纪委举报他吃空饷。虽然最后纪委在查实后,为这个生病的公务员正名了。但让***一时间相当被动,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岗位没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岗位没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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