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在职公务员回族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在职公务员***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2010]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0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1、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2、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3、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在直系亲属去世时,本地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请三天丧葬***,本省的可请五天,外省的考虑路上来回的时间可以请6天。需要注意的是,隔代的亲属去世,丧葬***只有两天,超出丧葬***的时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出勤工资,按正常请***处理。请您合理估算丧葬时间,合理安排***期和出行。
土葬是否可以领丧葬费,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各地自行规定,有火葬的地区必须持有火化证领取抚恤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分地方的,有的地方加有的地方不加了
在东南沿海、华北和东北对少数民族加分可能少一点,10分就很多了。
在西北地区,对少数民族政策倾斜更大,加分就更多。比如***在考省内大学时加20分,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省内学校也是加10分。少数民族预科在高考时候分数线要低五六十分,相当于加了这么多吧。
加分最多的大概就是西藏的藏族了吧,有时也不说是加分,只是清华的分数线对山东考生是680.可能对***的藏族考生就是550.差非常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职公务员***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在职公务员***待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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