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级别待遇晋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公务员级别待遇晋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务员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公务员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根据《公务员法》第43条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①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如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品格、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等等。
②具备拟任职务所需求的工作能力。如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指挥驾驭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③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④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的任职经历。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工资有级别工资档次,级别工资是五年内考核称职以上晋升一级;
档次是两年考核称职以上晋升一档,每一个级差,档差不等。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在规定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
任现职级或者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
每有1个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1个职级。
任职年限从正式任命职级或者领导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
三、职级确定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职级比例内确定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2、直接从应届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定为二级科员、二十七级;
个人申请: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公务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晋升申请;
资格初核:公务员所在单位根据其个人档案记载,对其晋升条件进行资格初核;
晋升意见:所在单位根据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提出职级晋升意见;
单位公示: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首次职级并行仅限于县以下机关,2015年2月开始实行,截止到2019年5月底,个别地方因为审批需要时间,可能还没有批下来,但批复后会补发工资。2019年6月1日起,全国执行新的职级并行政策,目前各地逐步开始套转和晋升,相应的工资津贴也会配套进行。
2019年6月1日新《公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后,各地就陆续安排,按新《公务员法》在全体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中,进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并行有三个阶段:一是套改,二是晋升,三是组织实施。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完全成了套改工作,正在进行第二阶段晋升,组织[_a***_]、履行必要的程序,只有个别地区完成了整个职级并行工作,正在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套改,政策比较清楚,针对的主要是原来的“非领导职务”人员,以及没有安排职务,或者安排的并不是“三定方案”规定的各种“员”。这些人原来享受副科级的直接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享受副处级或者副调研员级别的套改为四级调研员,享受正处级或者调研员的套改为二级调研员,享受副厅(司、局)级待遇副巡视员的套改为二级巡视员,巡视员套改为一级巡视员。
在第一阶段套改过程中,统一是按现职套改的,也就是说,不管你以前担任何种职务,职务是什么级别,职级并行只是按现职进行套改。比如以前是正科级实职的,现在退居二线,也只能按二级主任科员套改,以此类推。这里面有区别的就是***干部,绝大多数地区***干部都是按现在的职务和级别进行套改,比如团级转业地方后,担任副处级虚职的,就按四级调研员套改,担任正科级虚职的,就按二级主任科员套改。按现职套改,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内容。只是极少数地区,为了照顾***干部,按转业前的职级进行套改。此举能否实施,值得商榷。
第二阶段晋升,影响最大的,就是按综合管理岗位,即行政编制或者参公事业编制核算的比例名额。能不能晋升,完全看有没有名额。比如县区级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名额比例为60%,其中一至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的50%,如果单位有10名行政编制,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为6名,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3名,三四级主任科员3名,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单位除了正职晋升四级调研员不算外,还有两个副职,一两个主任科员,这样一、二级主任科员就占得满满的,甚至排最后的副科级实职想晋升都没有名额,只能晋升到***主任科员。同样的,如果单位有副主任科员,那么一级科员晋升到四级主任科员的机会,也就因为名额所限,变得极其珍贵。其他一至四级调研员,和一二级巡视员,名额限制更厉害,晋升更困难。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就是按新《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时间,即2019年6月1日起实施,这个各地应该不会有什么区别和意外。
在按综合管理岗位,即行政编制或参公事业编制,核算职级数额时,各地基本上都实行的“取整”模式,即有小数点的情况下,不进行“四舍五入”,而是只按整数计算。这样就将小数点后面的数额,统筹到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统一调配。统筹后的职级名额,可以用来照顾年龄偏大的部门,也可以用来照顾即将退休的同志,甚至另作他用,全在地方把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级别待遇晋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级别待遇晋升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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