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待遇控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待遇控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第六项)(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解读:公务员的申诉权利,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分的决定和被降职、被辞退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复核,同时有权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其中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监督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的控告权利,是指公务员对于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机益的行为,有权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规定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宪法赋予了公民申诉控告权,公务员首先基于公民的身份,也享有相应的申诉控告权。其次,允许公务员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有利于纠正公务员处分工作中的失误和不当,保障与救济公务员的权利,防止个别人对公务员打击报复。再次,对于国家公务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有效监督机制,有利于国家管理活动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对于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尽职尽责,都有重要的意义。
公务员申诉的范围包括:第一,处分。第二,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第三,降职。第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第五,免职。第六,申请辞职、退休未予批准的。第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第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公务员对本人申诉范围内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对省级以下的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公务员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后,经有关机关调查,确认有关机关人事处理确属错误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确侵犯该公务员合法权益的,应当撤销对该公务员错误的人事处理,恢复其名誉,赔偿其遭受的损失。对于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务员申诉控告意味着自已对组织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满为维护自已权益所做出的行为。一般人事处理指二类,一类是单位对本人做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一类是如升级,涨工资,调岗,提前退休审批等涉及到自己个人权益的决定。申诉是向所在单位进行的行为,控告是向单位主管部门及以上组织或其他监管单位来进行的行为。
评析 考核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对非领导成 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考核结果涉及公务员的切身 利益,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 依据。公务员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如何提出复核和申诉呢? 1995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规定,公务员对 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也可以向有关 机关提出申诉,但是复核是申诉前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公务员对年 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必须先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 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而不能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待遇控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待遇控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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