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学历分类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学历分类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目前各级机关对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办法,是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来执行的,应届毕业生是按学历来定级,而原先具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一般按其资历和工龄来定级。
具体定级的依据和办法如下: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1,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
1、公务员考试中要求的“本科以上”是包含本科在内的。2、函授的“专升本”也属于本科,但要看具体的规定里面有没有说明要全日制本科。若没有提到全日制,那么函授的本科也是可以的。中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不能参加国考,国考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全国省级公务员考试允许专科,省直属和地级市都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一般只有部分不发达县([_a***_]市)技术专业岗位需要专科,乡镇公务员、基层民警大多专科就可以报考了,压力很大的,所以建议你读了函授本科或者自考本科回来,那样竞争稍微小一点,但公务员考试几乎都是百里挑一的。
1. 没有个人档案过不了政审这一关,考录单位要调档考察,如没有个人档案,无学历等证明材料和个人学籍记录,肯定通不过。
2. 档案是真实的历史记录,是不可能补办的。若档案丢失,则应想办法“补救”。“补救”措施包括:向原就读学校查找曾经的学生名录、成绩单、含有自己姓名的表彰文件等,只要这些原始文件能找到,就可以将其复印并请学校盖章,作为证明自己经历的一部分。另外,可以向原工作过的地方查找包含自己信息的原始记录,如自己曾经的入职通知、转正通知,包含自己姓名的表彰文件等。
3. 如果这些“补救”措施足够充分,需要提供个人档案的社保等部门可能会认可。但若找不到关键的原始记录,则“补救”资料可能不被认可,无法替代原档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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