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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公务员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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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论述我国公务员职级职务级别制度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公务员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国的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职位的确定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包括职位名称、工作内容、具体责任、任职条件等。

第三,级别设置的主要内容。包括级别内涵、作用,级别确定与提升的依据,职务与级别对应的原则。

公务员法贯彻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和原则,主要体现为:一是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再根据职位类别设置不同的职务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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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共12个职级层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十二级,主要包括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等这些职别。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如下: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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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如何理解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国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职位分类是一种以工作职位为主要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所谓“职位”,是指上级组织分配工作人员的职务及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职位分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型,二是职位设置。

公务员考试职位类别C类 是面向乡镇公务员招聘考试。 公务员考试A,B,C类也就是就是三个不同的选拔模式,A类主要针对县级以上单位,考三门;B类面向省垂直单位的,考两门,C类面向乡镇机关的。

公务员职务怎样设置?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及以下设置。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政务类公务员的分类:职业党务工作者。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待遇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第四,实行职位分类,可以根据工作特点和公务员的具体情况,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使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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